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45,051,9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明确了主要经营发展的三大产业板块:改性材料产业、ICT材料产业和特殊化学品产业。公司改性聚烯烃材料(改性PP)、改性ABS材料、改性聚碳酸脂合金材料(改性PC合金)、改性尼龙材料(改性PA)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内外饰材料、电子电器材料、军工航天材料等;LCP树脂材料、LCP薄膜材料、LCP纤维材料主要用于5G高频高速通信材料、高频电子连接器、声学线材、军工航天材料等;同时,公司光刻胶、高分子助剂、气凝胶等产品也在积极研发或批量供货中。
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的模式,由公司的集团采购部负责统一采购,具体模式如下:集团采购部广泛收集市场信息,优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后,根据公司销售订单确定采购需求计划,拟定采购合同并向供应商采购,质检部门对来料检验合格后,最终由仓库验收。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保证一定安全库存量的前提下,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公司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公司具体销售模式为:公司每年度制定销售目标,按月由客户经理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月度计划,及时提交相应的采购计划,按需生产,并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售后服务。
对于长期合作客户,其付款方式给予一定信用期间(账期)和信用额度,公司总体给予客户账期在30天-90天之间;对于新客户,采用现款方式。
我国改性材料行业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近年来,改性材料在全球范围内的产能扩张较为迅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同时,随着近几年国内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升,改性材料向性能高端化、功能定制化方面不断发展。在高技术高规模门槛下,低端产能出清叠加行业持续整合,行业逐渐向头部市场集中,马太效应凸显,改性材料龙头企业竞争优势有望持续提升,份额保持有序增长。
目前,我国改性材料的需求增长快速,改性材料在下游汽车行业应用所占的比例正在逐步加大。未来,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汽车轻量化”、“以塑代钢”等汽车行业新趋势带动,尤其新能源车续航里程的短板对汽车轻量化提出更大的需求。随着改性材料应用领域的扩大、高性能环保汽车材料需求的增长和国产替代化进程的加速,我国改性材料行业,尤其是行业龙头企业,仍存在极大的发展提升空间。
电子信息产业资金投入量大、产品更新换代快、生产环境要求苛刻,目前全球电子材料产业市场容量约6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保持在8%以上,是新材料产业中发展最快领域之一。数据显示,中国电子材料需求量居全球第一,但我国高端电子材料生产市场份额小于3%,且多在中低端市场领域,高端电子材料基本依赖进口。国内电子新材料市场产品结构不合理,企业成果转化缓慢,市场竞争力偏弱,存在明显短板与不足。
作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5G通信的基础和核心,发展电子新材料产业对保障我国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和信息安全、国防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未来,随着《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战略的推进实施,5G通讯、物联网、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新技术的全面普及应用,将对电子新材料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将迎来广阔的市场机遇,电子新材料行业也将迎来迅猛发展。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改性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改性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材料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公司为国内外多家汽车制造商提供服务,包括宝马、奔驰、通用、福特、克莱斯勒、吉利、比亚迪、奇瑞等车企,已成为国内改性塑料行业领军企业之一。公司在微发泡材料技术、低密度材料技术、薄壁化材料技术、“以塑代钢”技术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汽车低散发材料方面,公司借助多年来汽车内饰领域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在汽车用改性塑料材料低气味、低TVOC领域处于行业优势地位;在高性能汽车内饰材料方面,公司多年攻关的低密度内饰材料和高性能爆破仪表板材料,打破数十年同类材料被国外企业垄断的局面,大大提升了公司的技术水平及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公司与国内各大著名高校持续保持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公司研发中心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被上海市科委认定为上海市汽车用塑料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公司设立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批准,公司设立了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并已被中国科协认定。
公司对TLCP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以及美国PCT专利,在申请LCP相关中国发明专利25项,建立了TLCP材料从树脂聚合到复合改性的完整技术与生产体系,系中国首家LCP材料国产化供应商,经过13年自主开发,在 LCP 树脂合成及材料应用领域拥有完整产业链和自主核心技术,是国内较早布局LCP产业的公司之一。公司自2007年收购中国LCP首席专家复旦大学卜海山教授创办的上海科谷化工,2013年公司设计建设总规划产能10,000吨/年LCP改性树脂工厂,目前在上海金山建成投产3000吨,于2018年与下游终端客户联合开发应用于5G通信的LCP薄膜天线年公司投资设立LCP纤维公司广东普利特,在建1000吨(1000D规格)细旦LCP纤维产线。公司高度重视电子新材料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不断拓展电子新材料板块业务,积极开发应用于高频高速高通量通信电子、新能源等领域的电子新材料产品,旨在打造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和通讯电子等产品应用领域的上游高端新材料供应商。公司通过不懈研发和积极布局,在LCP纤维和LCP薄膜产品开发上都已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目前正全面推进 LCP 材料在电子与5G通信等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推广。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背景下,叠加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国际油价暴跌、贸易投资显著下降、产业链供应链受阻,年中疫情缓解后解封重启虽然使各国经济有所回升,但也造成疫情反弹,复苏势头明显减缓,世界经济遭受严重冲击。而在中国,由于应对疫情措施得当,经济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经济保持正增长,是所有主要经济体中表现最好的,在世界经济中的份额进一步扩大。未来,得益于疫苗的成功研制和数字经济的兴起以及多边贸易框架的建立,世界经济有望稳步回升。
报告期,国际油价表现跌宕起伏,整体下行。年初国际油价始于60美元/桶,受到疫情影响,市场需求大减,国际油价开始下跌,其后OPEC+未能达成减产协议和沙特美俄增加油产使得原油供给库存量爆满,4月引致史上首次负油价出现。5月开始,全球原油减产,油价开始波动上升,年底收于50美元/桶左右。2020年化工品价格走势也相对较低,据中塑在线中国塑料城 PP 指数显示,2020年PP指数由年初的805点快速滑落,至4月跌至最低位685点,其后在750点到850点之间震荡缓升,年末收至约815点,虽较年初略有上涨,但对比往年仍处于低位。受此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相对较低,对公司利润带来积极影响。
报告期,公司全球实现营业收入44.48亿元,同比上升23.54%;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70.57万元,同比上升139.99%。
报告期,公司于年初响应国家号召,组织科研人员成功开发出口罩专用熔喷聚丙烯材料,积极助力国家抗疫。公司成立科研攻关专项小组,通过夜以继日的持续奋战,用时七天开发出熔喷布专用聚丙烯熔喷专用料配方并成功试制出合格产品,完成量产生产线工艺改造,实现产品批量生产,其后在全国多个生产基地量产,发挥科技助力疫情防控,解决防疫物资材料紧缺,该材料在疫情期间销售成果优异,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作用,一定程度缓解了年初汽车材料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周晓、杨拯共同出资设立广东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普利特化工出资 2,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60%。公司本次联合二位 LCP 纤维行业事业合伙人,发挥其在 LCP 纤维制备技术和 LCP 纤维市场资源,与普利特的 LCP 树脂及行业应用资源,共同经营 LCP 纤维事业,开发世界领先 LCP 纤维及应用产品,提升公司 LCP 产业应用深度。报告期内,广东普利特在 LCP 纤维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开发出多规格LCP纤维系列产品,正与下游客户在 5G 高频高速通信、通信线缆等应用领域展开积极合作。截至年报披露日,广东普利特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在高强型 LCP 纤维的研发与量产等领域展开深度交流与合作,共同携手就 Tony tech?牌 LCP 纤维的研发、生产、市场、销售等领域进行全面产业合作,以共同推进 LCP 材料在电子通讯等领域的应用。随着未来 5G 通信领域加速发展,5G 商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对于 LCP 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加,未来 LCP 产业的市场将进一步提升,对公司发展和业绩提升产生积极推动。
报告期,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辽宁航安特铸材料有限公司1,000万元,持股1.0526%,辽宁航安为军工新材料行业优秀企业,公司看好其未来发展前景;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150万元投资江苏影速集成电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677%,江苏影速是国内专业的集成电路核心装备制造商及中国唯一能够制造半导体纳米级制版光刻设备的企业,有望成为世界一流的微电子设备供应商,公司十分看好其在通信领域半导体新材料上的发展。同时,公司拟重组收购帝盛集团事项,虽未获证监会审核通过,但公司仍认可帝盛集团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行业的未来前景,基于潜在的合作可能性,正与福建帝盛洽谈战略投资事宜。
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普利特伴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也有显著发展。伴泰导电聚苯硫醚复合材料和绝缘聚苯硫醚复合材料进入新能源动力电池巨头体系并实现量产,用量在下半年实现较大增长;特种复合材料进入某笔电巨头体系,且实现量产;高流动导电聚丙烯材料开始应用于新冠病毒体外检测领域,得到了客户的认可;特殊尼龙复合材料进入水处理行业,已经通过爆破实验认证,进入水处理行业领头羊企业体系;特殊尼龙复合材料亦初步进入华为体系资源池。
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与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拟转让5%股份给恒信华业管理的平潭华业领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展公司电子新材料事业。恒信华业旗下多支基金以战略投资的方式在 5G 技术产业链上下游形成布局,已投资多家新材料、半导体、通信器件、消费电子等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产业资源,是 ICT 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投资机构。而上市公司近年来积极拓展电子新材料的相关业务,开发出了一系列应用于高频高速通信、新型消费终端、新能源汽车等相关的电子新材料产品。随着 ICT 行业“进口替代”战略进一步向上游材料延伸和新能源汽车自动化和智能化带来的新型材料的创新机遇,恒信华业与上市公司在 ICT 领域将具有广阔的战略合作前景,并依托战略投资者在通信行业的产业资源、经验和投资网络,协助和支持上市公司拓展核心客户,助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和规模扩张。
报告期,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 3,981,744 股已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周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52,267,0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9%;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周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2,200,0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31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公司持续推进“双品牌、双引擎”战略,推出 “高性能复合材料+绿色环保材料”整体解决方案已经在全球各大品牌车企车型上广泛应用,包括BMW(宝马)、Daimler Benz(奔驰)等欧系车企;GM(通用)、Ford(福特)和Chrysler(克莱斯勒)等北美三大车企;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华晨宝马、广汽丰田等合资车企;吉利汽车、上海汽车、长城汽车、长安汽车、比亚迪、广汽汽车、奇瑞汽车等自主品牌车企。报告期内,公司新增2款材料获得Daimler Benz认证,累计共21款材料进入全球采购清单;新增5款材料获得BMW认证,累计有23款材料进入BMW的GS93016宝马集团标准材料平台;累计共80款材料通过认证进入福特全球采购清单;公司积极推进Audi体系材料认证,并有多款内饰材料获得认可。
报告期,在汽车材料及特种材料领域,公司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量65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156项授权专利,其中美国专利2项,中国专利154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48项(1项PCT专利),实用新型专利6项;在申请发明专利217项,1件软件著作登记证书。
报告期,公司“普利特”商标管理与品牌影响进一步增强。公司对“普利特”商标进行跨类、跨地区防御性注册,截止报告期末,已经获得中国、美国、日本、印度、德国、地区等商标共计40件,其中国内14件,国外26件;在申请商标9件,其中国内2件,国外7件。报告期,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先后荣获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民营制造业企业100强(第24名)、上海制造业企业100强(第48名)、上海民营企业100强(第73名)、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二等奖、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2021)、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评估合格、青浦区百强优秀企业、青浦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团队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会员企业、青浦区抗疫爱心捐赠等荣誉,“高耐热、低渗透尼龙复合材料”、“新能源汽车专用无卤阻燃聚碳酸酯合金材料(PC/ABS)”、“高模量BOB半岛·(中国)官方网站、高韧性、低收缩、低密度聚丙烯复合材料”等项目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先后荣获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浙江省塑料行业名优品牌产品、纳税超五百万元贡献奖等荣誉。董事长周文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评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同时被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全资子公司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荣获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域)创新创业示范团队。国家政府的认可使得普利特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得到提升,也为企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95,705,691.36元,较上期增长139.99%。原因为公司在本年度内新产品应用开发、项目获取、材料成本控制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
(1)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2020年2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周晓、杨拯共同出资设立广东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60%,进而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20年5月,本公司出资1亿元,完成收购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80%股权,振兴化工已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而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激励政策的监事同时根据价值创造评价享有价值创造红利分享奖金。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分为三个职级(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宽带工资相关薪酬政策领取基本年薪,根据其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领取绩效工资。
(1)总裁基本年薪67.50万元,绩效工资基数22.50万元,具体金额依据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2)高级副总裁根据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基本年薪60万元,绩效工资基数20万元,具体金额依据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3)副总裁基本年薪52.50万元,绩效工资基数17.50万元,具体金额依据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440,948.94万元,负债合计167,213.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69,827.76万元。
2020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444,754.21万元,比上年度上升23.54%;实现营业利润45,794.32万元,同比上升151.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70.57万元,比上年度上升139.99%。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尚志强、吴星宇、赵世君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705,691.36元,2020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224,575,134.85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845,051,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包含派现金额42,252,596.55元和红利金额169,010,386.2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013,312,152.10元转入下一年度。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9、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0、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2)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3)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4)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5)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6)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七宝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9)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1)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2)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BOB半岛·(中国)官方网站。
1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49.8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1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货币汇率变动加大,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
1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1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吴杰先生为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增补吴杰先生为公司董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吴杰先生将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关于提名增补吴杰先生为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公司总经理周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青先生,蔡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汽车材料板块的运营,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18、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7日下午14:3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需要股东审议的议案,并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 5、7、9、11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以上第9项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440,948.94万元,负债合计167,213.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69,827.76万元。
2020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444,754.21万元,比上年度上升23.54%;实现营业利润45,794.32万元,同比上升151.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70.57万元,比上年度上升139.99%。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705,691.36元,2020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224,575,134.85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845,051,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包含派现金额42,252,596.55元和红利金额169,010,386.2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013,312,152.10元转入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和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内部控制有效。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9日,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28,049.80万元(其中15,000万元人民币,2,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按照2020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6.5249折合人民币约13,049.8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000万元,、为WPR Holdings LLC提供担保13,049.80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41.23万美元,负债总额1629.14万美元,净资产3,912.10万美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485.14万美元,利润总额175.45万美元,净利润190.52万美元。
担保金额:人民币28,049.80万元(其中15,000万元人民币,2,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按照2020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6.5249折合人民币约13,049.80万元),具体如下:
(1)为浙江普利特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为浙江普利特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为WPR Holdings LLC申请的2,000万美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信期限届满且本息清偿之日止。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049.8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0.40%,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000万元,为WPR Holdings LLC提供担保13,049.80万元。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合计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18,370.08万元,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6.81%。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等。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实施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 WPR Holdings, LLC 及其下属公司 Wellman AdvancedMaterials, LLC 和 D.C. Foam Recycle Incorporated 的全部股权,本次交易的合并成本为 7,045.10 万美元,其超过合并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566.21 万美元的部分确认为商誉,即本次交易形成商誉5,478.89 万美元。
2016 年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 WPR Holdings, LLC 的实际经营情况,聘请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华评估”),对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WPR Holdings LLC 权益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于当年度计提了 728.27 万美元的商誉减值准备(根据 2016 年度平均汇率,当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折合人民币为 4,890.52 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622.00万美元,折合人名币4,198.87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对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为: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8.87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98.87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项目运行实际情况,2020 年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蔡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莹女士因被任命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故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蔡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朱光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监事辞职和补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朱光龙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任江苏辉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8年10月入职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负责人、CCP平台高级经理。现任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高级经理。
朱光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文;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储民宏、独立董事吴星宇。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访问全景网()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出相关问题或于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16: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箱:的方式联系公司,公司将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货币汇率变动加大,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在具体操作上,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BOB半岛·(中国)官方网站,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业务规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及美元所使用的结算货币。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可能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货币汇率变动加大,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汇规模合理,同意公司择机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同意公司视需要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周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青先生,蔡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汽车材料板块的运营,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蔡青先生,蔡莹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蔡青,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荣获2016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2017年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007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工程师、技术专家、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技术总监、市场总监。现任公司改性材料事业群联席CEO。
蔡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蔡莹,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荣获2007年虹口区质量能手。2002 年 8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市场营销专员、测试工程师、实验室主管、实验室经理、质保部经理、采购物流部经理、工会主席、美国PRET Advanced Materials公司CEO。现任公司改性材料事业群联席CEO。
蔡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一年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品种。
5、资金来源: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在总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尽管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上述项目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吴杰先生为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与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恒信华业有权向公司提名 1 名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增补吴杰先生为公司董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吴杰先生将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吴杰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吴杰,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硕士。历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经理,广东海悟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轮值总经理,深圳市少女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聚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诺信博通讯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昇生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吴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BOB半岛体育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