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8月11日电 (袁菡苓)8月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附件中(附件在下文)表示BOB半岛体育,为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提供便捷省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与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企业合作,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的业务。因此,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制形成《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9日—8月15日。
信函:请寄至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3号楼11楼1109室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管理部(请在信封上注明“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规定意见征集”);
为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提供便捷省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与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合作,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业务BOB半岛体育BOB半岛体育。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提取金额直接划转至运营企业用于支付房租(以下简称按月直付房租)。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缴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企业集中运营面向社会公开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且运营企业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授权办理按月直付房租业务。
(四)符合《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21〕8号)《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成公积金〔2021〕43号)等相关规定。
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或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签订《协议》。
缴存人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办理,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互联互通方式可查证申请信息的,缴存人无需提供材料;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无法查证婚姻信息的,缴存人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缴存人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的,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婚姻证明材料原件;配偶的,还应提供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每月可提取一次。《协议》生效后,缴存人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于每月约定提取日期将提取金额自动划转至运营企业指定账户。
(二)若《协议》签订日期在约定提取日期之后的,从签约次月开始执行;夫妻双方以同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签约,默认按签约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执行。
(三)《协议》有效期内,缴存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自助终止《协议》,或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终止《协议》。线下申请终止《协议》BOB半岛·(中国)官方网站成都公积金或可按月直付房租 意见征求中!,可由配偶。
(一)在每月约定提取日期前,缴存人应关注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若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月应付租金的,应及时向运营企业支付差额部分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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